湖南城市学院关于迅速掀起
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热潮的实施意见
根据学校党委中心组对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整体部署,为了在我校全面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现将我校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如下安排,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学习形式
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两种方式为主要学习形式。集体学习由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个人自学由各单位通过检查督促落实。
二、学习内容
1.胡锦涛所作的十七大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报告全文见10月25日各党报或学校宣传部网站----理论园地)。
2.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内容见学校宣传部网站——理论园地)。
3.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内容见学校宣传部网站——理论园地)。
4、各类刊物、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十七大相关内容。
三、学习要求
1.要求各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十七大召开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把握十七大的基本精神,紧密联系各自实际,保证学习的针对性;
2.加强学习组织管理,以学校院、处室领导学习为重点,搞好中心组的学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十七大精神,积极撰写学习体会,各单位要组织好学习交流座谈会,制定好学习计划,严格考勤制度,保障学习的实效性;
3.利用校报、广播、网络、宣传橱窗等媒介做好十七大宣传工作,校报、广播开辟专栏宣传十七大精神,各单位宣传橱窗举办一期以十七大内容为专题的板报,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保证学习的广泛性;
4.对照十七大报告精神,认真开展讨论,查漏补缺,确保出色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习的深入性。
四、学习安排
1.各单位于11月6日、11月20日分两次集中学习十七大报告和相关文件。
2.十一月份每个干部都要通读十七大报告全文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每周二的学习必须有十七大精神的有关内容。
3.要求党员干部要完成不少于2千字的心得体会,学习笔记不少于5千字。
4.十二月底各单位举办一次十七大报告演讲会,人数少的可以合并起来举行。
5.元月中旬各单位学习十七大精神和《党章》知识竞赛。
6.元月下旬对前一阶段学习十七大精神进行考试、检查、评比和表彰,对没有完成学习任务和不参加活动的,要利用业余时间集中学习进行补课。
7.学生根据以上时间安排拿出学生具体的学习方案并遵照执行,学校团委、政治理论课教师要充分抓好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
通过学习十七大精神,全校师生要在思想上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实现新飞跃,在全校唱响发展的主旋律,不断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以更高的目标、更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2007年的各项工作,为促进我校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湖南城市学院党委宣传部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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