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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城 市 学 院关于组织参加全省2007年度教师、干部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学法考试和迎接普法教育抽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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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城 市 学 院关于组织参加全省2007年度教师、干部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学法考试和迎接普法教育抽考的通知
2007-12-11 11:33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2007年度教师、干部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学法考试和迎接普法教育抽考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部、机关处室:

根据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2007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和普法教育抽考的通知》(湘治省办[2007]19号)和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文件(湘教工委通[2007]49号)通知精神,报请校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学校组织参加全省2007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和迎接普法考试抽考工作的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1考试对象:除厅级校领导以外的全体教师、干部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2考试内容:《湖南省“五五”普法2007年读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3考试资料:《湖南省“五五”普法2007年读本》。

4组考办法:考试由学校教育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布置并负责考试资料和试卷发放、阅卷统计和成绩评定;各单位单设考场组织本部门人员参考;学校教育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将对各考场考试情况进行巡查。

5考试时间:20071218下午200-400(第十五周二下午)。

6试卷领取及交卷安排:请各单位派人于1218上午到新校区二实验楼412室宣传部办公室按应参考人数统一领取试卷;1219上午统一交宣传部办公室并注明本单位应参加考试人数、实际参考人数和未参考人数姓名。

7、试题参考答案:将于1225公布于湖南教育网(http://www.hnedu.cn)公告栏或学校宣传部重要通知栏目。

8、评价和奖励: 本次考试将评出“2007年度学法考试和普法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度学法考试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先进单位拟评出十个,评选标准:单位制度完善,坚持学法、用法,依章办事;积极组织学法考试;及时领卷和交卷;参考人数全,考试成绩整体水平高。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按实际参考人数的15%上报学校教育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新校区二实验楼412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将根据考试成绩审定最终获奖名单,评选标准:没有违法违纪记录;积极参加年度学法考试;考试成绩优异。           

 

联系人:石文斌    电话:6353283

                              湖南城市学院

                 教育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2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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