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发[2008]03号
湖南城市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建设;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上级有关精神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理论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营造团结奋进、和谐向上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激励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振奋精神、勤俭创业,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做好我校2009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迎评工作、推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学习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教育。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把握领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自觉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引导全校教职工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 “两会”精神,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的教育方针,找准教育发展攻坚克难、创优创强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下半年,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要关心国内、国际重大时事,充分利用今年改革开放30周年、北京举办奥运会等重要契机,加强形势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二)系统学习教育新思想和法律法规。全校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当代社会、经济、心理、科技发展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先进教育思想和科学育人理念。要加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实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政策水平,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积极参加2008年度学法考试。搞好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深入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胡总书记提出的“四点希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在全校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认真学习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教师及全国先进集体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身边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强化广大教师奉献教育、爱岗敬业意识。加强爱心和责任心教育,培育教师的学术魅力和人格魅力,引导教师从事健康娱乐活动,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道德,做到静心教书,潜心育人。 三、学习要求
1、学校把单周的星期二下午定为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学校宣传部统一安排学习内容。
2、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计划安排。
3、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每次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进行记录,做好出勤登记,并收集教职工的学习心得、论文。
4、平时政治理论学习与学校目标管理考核项目挂钩。具体记分细则如下:
政治理论学习(7分):学习有制度(1分);时间有保证,逢单周二下午按宣传部安排要求进行政治理论学习(2分);学习记录内容详实,与宣传部安排一致(2分);积极参加宣传部组织的专题政治理论学习讲座及活动(2分)。
(1)政治理论学习缺一次,扣0.5分。
(2)政治理论学习记录不详细,每缺一次扣0.2分。
(3)宣传部组织的专题报告通知应参加的人员但缺席未参加的,依据人数多少,扣1-2分。
普法学习教育(3分):积极参加普法考试,领卷、交卷及时(1分);参考人数全(1分);考试成绩全部合格(1分)。
(1)领卷交卷不及时,扣1分。
(2)每缺考一人,扣0.2分。
(3)考试及格率达不到90%,扣1分。
湖南城市学院党委宣传部
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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